2018年度安吉县人才引育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8日
二、申报对象要求
1、全县生产型企业、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引进的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人才,可申报购房、租房、生活补贴;学士学位(含2018年1月1日之后来安吉创业且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人才,要求正常经营满一年)可申报购房、租房补贴。上述企业可申报引才奖励。
2、在我县生产型企业、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工作的人才,经培养获得学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层次证书,取得证书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岗位补贴。上述企业可申报育才奖励。
3、非生产型和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全职引进的1-3类人才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人才,引进后在我县购买商品房,可申报购房补贴。乡镇(街道)、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程序引进的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紧缺急需人才确需租房的,可申报租房补贴。
4、2016年12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博士人才和生产型、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引进的学士学位、中级职称人才,相应补贴经首次申报未享受完的按已享受的补贴标准继续享受,补贴享受期限截止至2019年。除此之外,2016年12月之前引育的其他类别人才相应补贴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但已享受部分不再增补。2017年生产型和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引进的学士学位人才按新标准给予租房及购房补贴。2017年乡镇(街道)、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程序引进的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紧缺急需人才按新标准享受租房补贴。2017年1月之后引进的其他各类人才相应补贴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但已享受部分不再增补。享受租房补贴后再享受购房补贴,则相应扣除先前的租房补贴。
5、申报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在安吉工作并在我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三、申报类别
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
培养人才:岗位补贴、技能补贴
生产型企业(重点领域认证企业):引才奖励、育才奖励。
1.《安吉县人才引育补贴申请表》1份,粘贴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单位与个人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全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近3个月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须单位盖章有效)。
3.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还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及证明材料。
4.申报租房补贴需提供租房合同。
5.申报购房补贴需提供房产证,未领到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首付款须大于购房补贴额度)。
6.首次申报者第3、5两项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历次申报者提供复印件即可。
7. 创业人员申报提供1、3、4、5外,还需提供全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地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生产型企业、重点领域认证企业:以企业为单位整体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向所属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行业企业及创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整体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统一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服务窗口申报。教育、卫生系统申报材料由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汇总、审核后以文件形式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报。
3.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服务窗口接受并初审申报材料后,通过网络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录入,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复审。
4.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复审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对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复核。
五、公 示
审定结果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资 金 发 放
公示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审定,按资金拨付程序兑现资金(一般在次年4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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